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将于2月1日实施。1月17日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走上街头开展《广告法》宣传日活动。省工商局、省级新闻单位和部分专业广告公司在西安新城广场悬挂彩球、条幅、标语、设置《广告法》宣传服务站,向来往行人散发《广告法》宣传材料,回答消费者提出的有关广告宣传法规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广告业作为直接为市场经济服务的先导产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到1994每底,我省已有1250家广告经营单位,1万广告从业人员。年营业额2.5亿元,已初步具备提供综合性的信息传播和市场营销服务的能力。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广告业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广告质量不高、广告活动不够规范等,影响了广告业的迅速发展
即将实施的《广告法》主要特点,一是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社会职能作出明确界定,为在我国广告业中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打下基础。二是进—步明确了广告必须履行的社会法律责任。三是充分体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四是对广告市场准入和广告经营活动作了明确规范。五是加大了对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广告法》的实施在对广告行为加以约束的同时,对我国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杨晋安冯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