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今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劳动法》,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关系发生的深刻变化,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大的意义。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我国正处在一个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不同地区、行业的差别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现实,必然在实践中遇到法律条款涉及不到的复杂情况和新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在贯彻实施中态度要积极,步骤要稳妥,工作要扎实。
《劳动法》的实施,使企业劳动制度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它既维护了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劳动关系,使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工人阶级在国有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落到了实处;又在劳动关系中引入了市场机制,建立了法律保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经营机制转换提供了重要条件。因此,各级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必须把贯彻实施《劳动法》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来抓。首先,各级领导,特别是企业领导要来一个观念上的大转变,真正地树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制观念,创造一个严格执法的社会环境。对于那些随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现象,必须坚决制止,依法处理。同时,要进一步组织所有的员工认真学习《劳动法》,领会精神实质,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主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从所有制性质上决定了劳动者和企业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也决定了劳动关系的基本方面没有变。因此,我们在实施贯彻《劳动法》中,首先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立足于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正确地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只有通过《劳动法》的贯彻推动企业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才能使职工的利益从根本上得到保证。同时,工人阶级是一个整体,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经营管理者、知识分子、工人都是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要妥善协调他们之间的利益,全面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造成一个合谐团结共进的氛围。此外,要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法律原则,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教育职工履行自己的义务。只有履行了义务,才能享受法律赋于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往往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和利益的调整,必然会引起各个方面的不同反应;同时,也不能设想,《劳动法》的实施和贯彻可以一蹴而就,所有这方面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因此,我们既不能寄希望《劳动法》一颁布什么问题都会自然而然解决,又不能坐等所有问题都解决了再贯彻实施《劳动法》,而是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扎实工作,促使其不断地贯彻和落实。一是要有紧迫感,以高度的负责精神,按照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与劳动行政部门紧密配合,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理顺思路,制定措施,作过细的工作。二是积极参与政府制定与《劳动法》相配套的各项法规和实施细则,和企业内部机制改革相结合协助企业领导修订和废除与《劳动法》相违背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抓住当前各个单位与职工利益关系最密切、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违犯《劳动法》的问题,切切实实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在当前,特别要妥善处理好半停产、停产、破产企业困难职工的安置和生活问题,把贯彻实施《劳动法》和正在开展的送温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劳动法》逐步的、全面的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