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晚报》载:西安市交警三大队在1994年度交通宣传工作会上,奖优罚劣,当众兑现,并让肇事单位上台领取黄牌。目睹两家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单位领取醒目的黄色警告牌,与会者无不受到震动。
长期以来,在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工作方面,交管部门奖优奖得多,且都是大张旗鼓,声势很大。这对鼓励先进和激励驾驶员,促进安全工作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对罚劣及发生严重肇事单位的处理大都是悄然无声地进行,最多是大会点一些单位的名,将黄牌挂在肇事单位门口几天就完事。而象交警三大队这样公开让肇事单位在众目睽睽之下领取黄牌的做法却不多见。
羞耻之心,人皆有之。让肇事单位上台领取黄牌,众目之下,那尴尬难堪的场面,实在令人难以忘怀。此举确实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笔者认为,交警三大队的“公开亮相”不失为一种激励先进、教育鞭策后进的好办法,应当推而广之。应该改进的是,最好能让严重肇事单位的厂长(经理)或车队队长上台去尝尝领取黄牌的滋味,这样效果会更好一些。
(姜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