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福兴
报载,邳州市京杭航运处决定,凡职工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都可按月领到一份占工资总额20%的“道德工资”;反之,如有随地吐痰、乱扔烟头、说粗话等不文明行为,除写书面检查外,当月“道德工资”则全部扣除。
在一些职工群众埋怨道德滑坡,人与人之间道德关系淡漠的今天,邳州市京杭航运处的作法给我们企业开了先河。此举是强化职工文明,道德意识的远见之措。笔者认为这个头开得好!
当下,多数单位和部门考核奖励职工仅局限于工作的质和量上,面对职工的文明程度,职业道德方面却没有什么考核和奖励。邳州市京杭航运处设立“道德工资”,不仅好在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而且好在它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挂起钩来,让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职工精神上得到满足,物质上得到肯定;让那些不道德的人物质上受到损失,精神上受到谴责,使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真善美与假丑恶有了判定的尺度。
此举对职工,对企业,对社会三方面都有益。奖励那些讲文明,重道德的职工,有利于激励更多的职工见“德”思齐,从而推动职工队伍道德水准的提高。职工队伍道德水准和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败兴衰。职工道德水平的变化,必然影响和促进企业形象的转变,一个企业在市场搏杀中如有一个良好的形象无疑是一大优势。职工队伍道德水平上去了,我们的企业都形成一个人人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良好氛围,也有利于净化社会风气,影响和带动全社会两个文明建设的进步。
国外有个名人曾讲过这样的话:“给某人加薪之日,也正是增加他职责之时。”我省企业的厂长、经理们,何不试试邳州市京杭航运处的办法,也设个“道德工资”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