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我国流通了近15年的外汇券(即外汇兑换券),其使命已告完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由中国银行办理的外汇券收兑工作,将在今年6月30日结束。
我国于1980年4月开始发行外汇券,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来华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购物和消费提供了方便。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商品供应丰富,外汇券在流通中的特殊作用已经消失,因此,国家在1993年底停止发行并逐步兑回外汇卷。
自1994年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汇兑换券停止流通和限期兑换的公告》发布以来,绝大部分外汇券已回笼。现在收兑工作已近尾声,持券人应抓紧时间到中国银行各网点办理兑付,以免造成损失,外汇券的收兑比价,银行是按照国家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付给相应人民币,按目前的汇率,1元外汇券约可兑付1.40元人民币。持券者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当地中国银行进行兑换,不要贸然在街头与私人交易,否则,容易上当受骗,同时也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肖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