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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当

你了解今天的当铺吗?

2023年09月16日

文/谢鸿

近年来,不少城镇,人们常常可以看见一些店铺门前一个斗大的“当”字。这,就是人们俗称“当铺”的典当行了。这一古老的曾销声匿迹几十年的行当,如今,又出现了,让我们来认识它一下吧。

A查证不严某些典当行只顾追求高额利润,对典当物疏于调查取证,于是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夏家港镇农民杨某,平时好吃懒做,好友告诉他,只要有本人的房产证,就可到典当行得到一定数额的现款。杨某左思右想,竟打起老父的主意来。他趁父亲外出之时,盗走父亲放在抽屉内的房屋产权证,又到街上物色一年龄与父亲相仿的老头,许以200元好处费假称父子,一起到典当行办理了典当手续。经理查看了房屋产权证及其它证件后,见是父子同来,便信以为真,将6万元典当款交给了杨某,并约定月息7%,典当期2个月。

2个月过去了,杨某无力还款,典当多次追讨没有结果,只好诉诸法院,请求拍卖被典当房屋。此时,杨某的父亲才如梦初醒,坚决请求法律确定典当协议无效。

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典当行查证不严的弊端,把偷窃、抢劫得来的财物拿去典当现款,而后逃之夭夭。这样一来,典当行就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了赃物的窝藏地,甚至成为“罪魁祸首”的销赃者,从而引发一系列“后遗症”。

B收费过高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一些典当纠纷案件中,典当行收费标准一般是:典当期为一个月的按典当价款的6%计收“保管费”、“手续费”,每月递进1%,自然,这样的计费率比银行债款同期利率高。刘毅以房屋作抵押向典当借款3万元,典当期3个月,典当行每月按8%计收“保管费”、“手续费”;期满后,刘毅要求再续借2个月,典当行改按9%收费,结果仅5个月,刘毅就需偿付典当行“保管费”、“手续费”1.26万元,占当价款的2/5强,比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高出1.16万元。这样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合法?由于国家有关部门没有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各典当行自然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

C立法滞后市场经济本质上讲是法制经济,它需要一整套完善的法律体系来保障。目前,对典当行的管理,基本上是沿用过去计划经济时对金融企业的管理。显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这种管理模式已越来越显露出它的局限性。立法上的滞后,带来监管上的困难。按规定,设立典当行,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再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及《安全合格证》,凭三证到工商部门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始得开业。从表面看,这些部门对典当行都有监管职能,但由于缺乏一个主管部门,难免出现一些大家都管,却都不管的现象。当一些典当行开业手续不全时,就缺乏一个主管部门监督。据报载,在某市30多家典当行中,有近20%缺乏《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和《安全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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