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民晚报讯 上海市解困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行上海分行和申广房地产交易市场最近联合宣布:解决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解困房专项贷款进入实质性启动。截至1993年12月31日的市区范围内人均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只要具有中等收入和缴交公积金,8月23日起均可参加解困房专项贷款的受理。
本次解困房专项贷款是公积金贷款和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有偿解困,总的原则是政府补一点、开发商让一点、公积金贷一点,困难户自己出一点,从而让一部分有经济能力的困难户自愿购房先行解困。
本次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及其同户成员和直系亲属用来计算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之和的30%乘以贷款期限(月数)确定,可贷额最高为房价的70%,还贷期1至15年。政府实行政策性补贴,1995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15元,因而首批解困房房价同比下降20%至30%;享受补贴的人均可购居住面积最高不超过8平方米,凭《独生子女证》增加居住面积4平方米;购房面积不加限制;但超购不超贴,买不足也贴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