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文 渭工
在贯彻实施《劳动法》中,渭南市总工会紧紧抓住集体合同这个“牛鼻子”,积极推进建立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取得了初步成果,推动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效机制的建立。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2户企业的工会代表职工与行政签订了集体合同,走在了全省各地市的前头。
充分准备选好“试验田”
市总在统一对工会工作总思路的认识,理清工作路数的基础上,把选好“试验田”,搞好试点工作,作为分阶段突破的第一步。首先,市上成立了集体合同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市委、市府的领导担任指导小组组长,为推行集体合同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其次,确定试点单位。他们以企业领导、职工整体改革意识、法制观念、企业经营运转机制、经济效益、职工的综合承受能力、工会干部的政策和业务水平等情况为依据对企业进行分析比较,确定了一司(韩城工贸公司)、一厂(市齿轮厂)、一县(澄城县)为试点单位。同时,各县市(区)总工会也据此要求确定一个企业为自己的“试验田”。三是制订试点方案。市总工会和市劳人局、体改委、试点企业工会主席反复讨论,制订下发了《渭南市推行建立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集体合同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内容、操作程序、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然后,对参加试点工作的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使他们对推行集体合同工作理论上清楚,政策上明晰,操作上准确。由于准备工作充分,市总推行集体合同制度试点工作起步稳、进展顺利。
坚持程序严格运作
试点工作一开始,市总工会突出思想发动,引导职工深入学好《劳动法》,围绕集体合同开展了一系列专题讨论,强化了职工以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消除了企业行政领导的顾虑,从思想上增强了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生存的基础的认识,行动上也就能自觉地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干部、工人达成共识,形成了全员关心、支持、参与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良好氛围。
签订集体合同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程序,严格运作,才能保证集体合同的有效性。市总工会的四名领导带队分四路深入试点企业进行面对面指导,从各项准备工作到确定合同的内容、协商谈判、职代会审议、登记等进行全过程参与。在具体指导上,市总本着“三突出”(即突出依法维护、突出工资分配合不合理、突出劳动关系是否稳定)、“四坚持”(即坚持合法的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坚持国家、企业、职工利益一致的原则,坚持民主平等的原则),经过科学论证确定合同的内容,起草一个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的文本,不能把企业所有的工作都写进集体合同,防止了在签订集体合同中的简单化、走过场和急功近利的倾向。 (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