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讯 景德镇市45名县市区局工会和企业工会的主席或副主席,已正式接受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聘请,担任了市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员,聘期为三年。这一举措旨在建立健全政府监察与工会监督相结合的劳动监察体系,发挥工会在贯彻实施《劳动法》中的作用。
为了有效地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切实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市总工会积极主动与市劳动局联系,作出了在工会干部中聘任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员的有益尝试。被聘任的45名监督员的职责是,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督促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劳动者贯彻执行;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督促纠正;向劳动监察机构及时反映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协助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