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主席 高盈民
今年以来,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在全省逐步展开,这是关系改革前途的大事。积极参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是今年工会的一项重点工作。在试点中,工会应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参加试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参与试点方案的制定。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的公司制,与传统的经济管理体制下产生的工厂制有很大区别,在其变革中必然牵涉职工和工会的地位和作用的确定。在这一关乎大局的事情上,工会应责无旁贷地参与进去,并参加全过程的工作。首先要参加试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凡没有参加试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企业工会和地方(产业)工会,应向有关方面和上级工会反映情况,上级工会要及时帮助疏通解决。其次要参与试点方案的制定,其中关于民主管理工作工会要主动提出实施方案。在参加试点方案的论证起草工作中,工会要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并代表职工提出主张。再次要做好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沟通。
第二,进一步加强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
在国有企业建立以国有资产为投资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没有改变公有制的性质,也没有改变职工作为国家和企业主人翁的地位,因此必须继续坚持民主管理制度。试点中可以进行民主管理新形式的探索,但总结多年的实践经验和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国有独资公司和以国有投资为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仍然要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试点方案》精神,可以由职代会也可以由工会代表职工实行民主管理。据此精神,要积极地探索新的民主管理形式,在未确定新的形式之前,仍要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职代会制度;试行工会代表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企业,应明确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赋予其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三,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发挥职工代表参与高层决策和监督的作用。
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对于完善企业决策,加强企业管理,强化企业自我约束,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依照《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有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据全总的意见,职工董事可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左右,职工监事应占二分之一,不少于三分之一。以国有资产为主体的其他公司的董事会,也应有职工代表参加。确定职工董事、监事,应注意四个问题:一是建立通过职代会或工代会民主选举和更换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明确职工董事、监事向职代会或工代会负责;二是注意选择那些懂管理、有决策能力、秉公办事的人担任职工董事、监事;三是工会主席作为工会社团法人代表,应提名作为职工董事人选,经选举进入董事会;四是建立职工董事、监事报告工作制度和述职制度,加强对职工董事、监事的民主监督。
第四,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
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工资、工时等劳动条件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建立协调和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因此,各级工会一定要重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通过试点把这项制度建立起来。在试点方案中,要强调写上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条款;在企业民主管理实施方案中,对集体合同的内容、签订程序、协商方式等要做出明确规定。工作中,工会要积极主动地向行政领导提出协商内容,起草集体合同草案,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