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今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本报记者为此采访了陕西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任、省统计局副局长王俊民:
问:为什么要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
答:这次普查是继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的又一次较大规模的人口调查,通过调查将进一步查清我国人口总最、地区分布、基本结构和居住环境等变化情况,为制定长期人口控制目标及相应对措施提供依据,为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准确的人口信息。
问:1%人口抽样调查规定的标准时间是哪一天?答: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登记标准时间是1995年10月1日0时。
问:1%人口抽样调查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这次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反映人口总量和地区分布的指标,如地、市人口,全省人口和城、乡人口等。
2、反映家庭、婚姻的指标,如家庭户、集体户的结构和规模,婚姻状况等。
3、反映人口基本特征的指标,如性别、年龄。
4、反映人口文化素质的指标:如受教育程度,受教育年限、就学状况等。
5、反映人口自然变化和和妇女生育指标,如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育龄妇次生育状况等。
6、反映人口迁移流动的指标:如出生地、户口登记地、五年前居住地、在本地居住时间等。
7、反映人口经济活动的指标:如是否就业,行业和经济类型、职业、是否充分就业、失业、不在业状况等。
8、反映人口住房情况的指标:如建筑类型、结构、居住面积、设施等。
问: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共抽取了多少样本?
答:本次调查全国的样本规模为1200万人,约占人口总数的1%,所以叫1%人口抽样调查。我省10地市共抽取了56个县(市)、421个乡(镇、街道),2139调查小区,共济41万余人。
问:和过去的人口普查相比这次调查增设了哪些项目?
答: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特点,《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对1990年人口普查指标体系作了必要的调整和补充。调整和补充的指标是,反映人口迁移和经济活动的指标,反映人口受教育程度的指标,反映城镇居民住房状况的指标。
这次调查的项目由1990年人口普查的21项,增到36项,加上死亡人口调查的7项,共计43个项目。调查内容的增加,既考虑到了国家和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又考虑了兼顾人口,资源、环境等持续发展的需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扩大信息量。
问:为了保证调查数据质量,你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调查质量是整个调查工作的核心,为了确保调查质量,除了加大宣传力度外,遵照国家计生委、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三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省上主要采取了以F具体措施:
1、这次调查的数据对地市以下没有代表性,结果不作为当地行政考核的依据,不作为检查计划生育工作的依据,不作为超生罚款的依据,对于曾经瞒、漏报出生人数的单位和干部,只要这次如实登记,不论以往在计生考核中是否获奖,均不再追究。
2、统计部门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加强保密工作,不对外提供基层和家庭个人资料。
3、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准许超生的孩子进行登记和申报常住户口,并补报以往漏报的人口。
4、对于继续瞒报或干扰数据质量的地区和个人一经查实,要加重处理。 本报记者韩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