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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乎摊派乎

2023年09月16日

袁敏杰

某地上一项工程,由于资金困难,遂决定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所有干部职工及个体户“捐款”,并发文要求各单位从职工工资中扣缴。这种做法,引起了干部职工与群众的议论和不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平心而论,某地这项工程是发展经济,造福社会的善举,不可谓不好。然而,因资金困难便采取这种名为“捐款”,实则硬性摊派的筹资办法,却实在欠妥,实在弊多利少。它违背了捐款自愿的原则,且是从职工工资中扣缴,这实际上是对职工合法收入及其权利的侵犯;这种硬性规定和执行的“人人捐款”,不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别是对一些低收入职工家庭经济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群众怨言颇多;这种名为“捐款”,实则摊派的做法,明显违背有关政策,属“三乱”现象,不正之风;这种硬性摊派“捐款”的做法,也助长了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一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捐款”之后,又采取其他“措施”,向职工补发了“捐款”支出,而这些“措施”,显然是违反有关政策的。一些学校干脆上行下效,采取“你向我摊派,我向学生摊派”的办法,规定全校每个学生交款X元,代全校教职员工“完成捐款任务”……

笔者以为,某地为了筹措工程资金而向干部职工摊派“捐款”的作法是很有警示意义的。它告诉我们,在新的形势下,提高各级领导的政策观念,政策水平和执行政策的自觉性是多么重要!它还告诉我们,对于端正党风,纠正不正之风来说,各级领导的自身行为正确与否又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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