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上海市技术监督局近日作出决定:对不合格产品超过整改期限仍未提出复查申请的,将实行强制复查制度;如复查不合格,建议主管部门对企业领导人作出严肃处理。
今年二季度,上海有133家企业的134种产品在质量监督抽查中被判不合格,其中9种属劣质产品。然而限期整改的3个月过去了,竟有49家企业视若无睹,既不提出复查申请,亦未提出延期复查要求,企图蒙混过关。上海市技监局认为,质量监督抽查有着法律的严肃性。为强化监督抽查的有效性,技监局决定加强后处理工作的力度,从现在起实施强制复查制度。复查的产品应与原监督抽查的产品及型号相同,如无原型号产品,即对同一产品的其它型号进行复查。在复查抽样时,还特别着重了解原判不合格产品是否存在未经质检站检验擅自出厂销售的问题,一经发现将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