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郑县检察院加大反贪力度,狠抓大要案查处,今年前9个月共查处经济犯罪案件27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多万元。
该院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和我省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精神,将反贪肃贿作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由检察长陆明鸿牵头、有关科室领导参加的“查处经济犯罪大要案领导小组”,推行领导小组成员包案查案责任制。年初,该院抽调警力,组成6个办案小组,实行“三定四挂钩”(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与案件质量、个人利益、《国家赔偿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挂钩),把办案任务层层落实到科、组和人头,以定期百分量化考核开展办案竞赛。办案中,他们始终将主攻矛头指向涉及领导干部的贪污受贿,发现一件,快速研究,快速立案,集中兵力侦破。今年7月上旬,群众举报县二农办主任张日裕有受贿问题,院党委立即抽调15名干警兵分五路,连续奋战五昼夜,一举查清了张日裕利用外购水泥索贿8200余元的犯罪事实,并顺藤摸瓜,从县二农办挖出会计、出纳、技术员等贪污32000多元的“一窝蛀虫”。
截至9月底,该院已侦破县保险公司经理史新民等贪污5.8万余元、三二〇一医院检验科主任田华等贪污2.3万余元、江南压铸总厂回收站站长王应征贪污1.27万元等万元以上大案15起,向法院移送起诉处、科级干部6人,推动了南郑县的反腐败斗争向深入发展。本报记者 薛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