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厂去年初派出一部分职工到与我厂合资开办的一家企业去工作,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过程中,这部分职工应与我厂签订劳动合同呢?还是与合资厂签订劳动合同?请您给予解答。 咸阳杨定军
杨定军同志:
根据劳动部1995年8月4日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百事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