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劳动法》正式实施快一年的时候,咸阳市发生了一起个体女老板虐待摧残女雇工的非法事件。日前,这家个体户的女老板刘玲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去年10月12日,经劳动部门中介,安康市火石乡24岁的农家女青年李玉菊,到咸阳风味轩餐厅打工,这家个体餐厅的女老板刘玲,看李玉菊干活不顺眼,先是张口骂,后来便用巴掌打。今年8月份,刘玲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怀疑李玉菊偷走了她的金戒指,肆意对李玉菊的身体进行摧残,多次用手掮,脚踢、擀面杖打。10月27日,刘玲又一次对李玉菊拳打脚踢,引起了群众公愤。有人即打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秦都公安分局西兰路派出所接到电话后,所长张宝胜立刻带人赶到风味轩餐厅。看到李玉菊面部用纱布遮着,行走困难,但仍在那里做羊肉串。揭开纱布后,即看到李玉菊左眼乌青肿大,额头残留着血迹,右耳中结巴的血块清晰可见,两只脚腕骨红肿僵硬。这一切,使在场的人都十分气愤。当问到李玉菊被虐待打骂后为什么还不离走不报警时,李玉菊说:“俺是出来打工的,惹不起当地人。想走老板不让走。而且根本没有想过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更令人气愤的是,李玉菊在餐厅打了整整一年工,老板刘玲仅仅付给她30元生活费,其它一分钱也没给。
个体女老板刘玲摧残女雇工,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对刘玲拘留15天,令其承担李玉菊全部医疗费用,并为李玉菊追回了本应属于她的1000元工资。(朱述成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