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透露,国家将对骨干企业、拳头产品企业和关键技术企业实施六项优惠政策。
这六项优惠政策分别是:有条件的企业可适当提高折旧率,进行固定资产重估,并按升值部分增提折旧,经批准,可从折旧基金中提取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用于技术改造,根据企业技术开发的需要和经济条件的可能,允许企业按销售额提取百分之至百分之三的开发基金计入成本;承担着国家重点技术和关键设备开发的内地企业,经批准,可参照实行沿海地区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优惠,技术开发和技术攻关所需资金和外汇,除主要靠企业自筹外,中央、地方在资金安排上,将优先予以支持,为实现“八五”技术改造所需的资金,应纳入承包计划和厂长目标责任制。 (边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