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最近,中央宣传部、全国总工会等16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简称《体育法》),就此,省体委领导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问:《体育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个新中国的第一部体育法律,总结了新中国成立30多年和改革开放10多年来的历史经验,借鉴了国际上的一些有益作法,内容分总则、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社会团体、保障条件、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章五十六条。主要阐明了国家对发展体育的态度,确定了我国对发展体育事业的基本方针、任务和原则,规定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团体各行各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突出了全民健身的基础地位,规定了体育资金、设施等各种保障条件以及违反《体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问:我省对此有什么举措和要求?
答:最近我省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教科文委、省总工会等16家联合发出通知,首先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体育法》,并拟定在1996年元月,联合举办全省《体育法》知识电视大奖赛,要求各地(市)、各行业积极组队参加。这次竞赛分复赛与决赛,复赛分地(市)级与行业组,两级将分别取前四名和前两名进行决赛,届时省电视台向全省播放实况。二,各地县要进行《体育法》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场馆开办、学校体育课开设:体育专业化等工作,同时要依法清理被挪用和被侵占的体育场地设施严肃查处违反《体育法》的行为。三,要求各地市、行业对如何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16部联合通知作出安排,并将进展情况报告省体委。
问:我省体育事业目前还存在什么问题?
答:主要是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有充分的保障,公民体质状况不容乐观;体育基础设施落后,场地不足,又大量被占;—些县区领导对体育不重视,支持扶助少;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发展不平衡,群体活动基础薄弱等。
问:《体育法》对工会和企事业单位有无要求?
答:有。第二章第十三、四条规定:“工会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各自特点组织体育”活动。“企事业组织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举办群众性体育竞赛。”本报记者薛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