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名去年进城的农民合同工,很想了解一下国家对农民合同工在工资待遇方面有哪些规定? 合阳刘军
刘军同志: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号发布的《陕西省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办法》的规定,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是指从农民中招用的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人,包括从农民中招用的定期轮换工(以下称农民工)。
农民工在工资待遇方面的待遇主要有:农民工在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工种城镇合同制工人的工资待遇(不含15%的工资性补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级,工资形式由企业确定。
农民工应与城镇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的奖金、津贴、保健食品、劳动保护用品、副食品价格补贴以及节假日等待遇,但国家另有规定除外。农民工在企业工作满1年后,符合探亲条件的,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标准工资照发,并可按规定报销车船费。 百事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