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劳动法》第25章第4项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单位有一名职工,被公安机关判处劳动教养,是否应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呢? 咸阳秦振家
秦振家同志:
劳动教养是公安机关对有违反法纪行为、但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性的惩罚措施。鉴于劳动教养有一定的期限,而且是由公安机关集中于一定的场所进行强制性教育改造,被劳动教养的人势必要离开用人单位。这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实上已无法继续履行,而且造成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因是被劳动教养人的过失。因此,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百事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