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西安市电信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向社会重申:打电话时电信部门仅向发话方收费。当前,社会上流传打电话双向收费的说法是错误的。
据悉,1995年11月份西安市市内电话容量已达40万门以上,根据有关规定,西安市电信局于去年12月1日起执行市话容量40万门以上至60万门以下的局市话复式计次月租收费标准。即基本月租费,甲种用户(住宅电话)15.60元/月,乙种用户(单位电话)24元/月(均不含10%的城市付加费)。
所谓市话复式计次月租收费是电信业务术语,是指对市内电话用户除每月计收基本月租费外(即座机费,打不打电话都收。),还需计收通话费(在座机费基础上收取)。通话费按用户发话次数、通话时间长短和距离远近计算收费。也就是说,复式计次是“计时计次计距离”收费,市内电话通话费仍以发话端单向收费,根本不是双向收费。(韩庚李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