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部有关部门介绍,该部近日确定了“九五”期间劳动工作的主要任务。 “九五”期间,初步建立起全国性的劳动市场体系和区域性劳动力市场,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劳动制度,建立健全就业、劳动关系调整、工资分配、职业技能开发、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法律及劳动科研体系。
到2000年的具体工作目标为:一是《劳动法》基本落实到位,起草并力争颁布《就业促进法》等10部法律和《养老保险条例》等15部法规,各项劳动工作有法可依;二是城镇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控制在现有规模;三是形成比较健全的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年平均增长4.5%左右;四是适应《劳动法》调整范围的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五是城镇养老、失业保险制度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80%;六是企业伤亡事故比“八五”期间有所下降。 (摘自《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