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剑平/文
随着《劳动法》的颁布,企业的用工制度得到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全员劳动合同制工作全面展开。时下,人们谈论关注的莫过于劳动合同签订、上岗考核等事宜。
然而,在如此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前,不难发现仍有一些企业的领导对此冷漠流于形式,抱着走过场的心态。他们将考核形式简单化,把考核试题下发按规定时间收上来就敷衍了事,其结果是群众你抄我、我帮他,一派“热心感人”场面。到头来,考核成绩令人心花怒放,使得本来极严肃的考核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和作用。
众所周知,考核的目的是优胜劣汰,公平竞争,优者上岗,为企业定员定编裁减富余人员提供翔实有力的第一手资料。可如此难得的机遇却让一些企业的决策者们白白放弃了。以前,当一提及裁减富余人员,这些企业的领导就有“老虎吃天,无从下口”之感,迫使本企业定编不定员,经济效益低,群众怨言不止。现在,虽然机遇来了,却又放弃,岂不是违背竞争的初衷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