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乃林
近闻,一家企业为了强化内部管理,从严治厂,首先制订了一系列考勤制度。从职工的劳动纪律抓起。某职工一日迟到,按规定应扣罚五元,实际扣罚五十元。该职工不满,前去质问领导,结果领导说:“厂长说要这么办,我也没办法,算你倒霉。”
我很佩服这位职工的胆量和勇气,因为他知道迟到罚款理应按制度办事,决不能凭感情用事,想罚多少就罚多少。同时,我为这位领导的答复而深感惋惜,因为照章办事理应是我们领导干部应具备的起码常识。我们常常听到我们的领导干部口口声声喊企业管理要正规化、科学化、制度化,而在实际工作中却往往出现有章不循的尴尬局面,我们靠什么去管理企业?靠什么从严治厂?
由此可见,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从严治厂,除要有一系列有章可循的制度外,更重要的是要照章办事。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要变“人治”为“法治”,决不能以“厂长说要这么办”为借口,凭感情用事,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只有这样,企业管理才能正规化、科学化,才能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企业才能发展,效益才能上去。
企业管理该到变“人治”为“法治”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