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建设部规定从今年起在全国推行《商品房购销合同》。
由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规定了商品房购销活动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的关系,具体分为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实际面积及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质量争议的处理、保修责任等32项条款,加上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房屋平面图及装饰、设备标准等。
根据国家规定,从今年1月起,无论购买现房和期房,不使用全国统一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房产管理机关将不予办理交易过户和权属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