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淑君
说来惭愧,身为女孩子,到了21岁,确切地说自打和男友谈上了恋爱,我才懂得了一点温柔。在此之前,我是把自己当作真小子来看待的,从不穿裙,从不化妆,永远是一副“天然去雕饰”的模特儿。
恋爱不久,偶尔看了场裙装表演,突然莫名其妙地想起温柔来。于是,上街长裙、短裙、连衣裙地抱回一大堆来,努力把自己妆扮的温柔再温柔。恰在这时,先生正从500里之外赶来看我。忘不了那一刻,在郊区的梨园里,我穿着洁白的连衣裙偎在他的怀里,倾听着他心脏有力的跳声,一缕温柔弥漫了我全身心。
从此后,我开始了温柔的全方位追求。从不施粉黛的我也买了“爱丽斯”化妆盒,有事没事地也涂涂口红勾勾眼线什么的。有次听一位女伴说,跳舞最能体现女人的温柔,便不惜花了200元参加了群艺馆举办的交谊舞培训班。当我也能在慢四步的舞曲中滑来滑去的时候,连自己也觉得好温柔好温柔的。
慢慢地,我变了,说话少了些火药味儿,走路也不再是风风火火的,就连写给他的情书也被甜言蜜语拉长。当然,来而不往非礼也,他给我的回信也多了些男性的温柔。我好高兴我的爱情真美!
临嫁的前夕,小城流行后背带扣的连衣裙,我便把它选作了我的嫁衣。那一天终于来临了,我在妹妹的帮助下穿好红色连衣裙,又去发廊做了个温柔的新娘盘头。回家的路上,妹妹贴近我耳根悄声说:“姐,今天你真温柔!”
婚后的日子里,我更是可着劲儿学温柔。先生好舞文弄墨,常常爬格子爬到深夜,在他精疲力尽的时候,我会不失时机地为他捧上一杯热茶。在他被作品的某个情节搞得焦头烂额的时候,我会柔柔地陪他说说话儿,以候他的灵感。当他呕心沥血完成一篇新作,我就陪他出去玩儿,让他得到充分的休息和享受。
温柔使我们的生活充满了乐趣。他每次从外面回家,我开门第一件事儿,便是甜甜的吻他一下。有次他去北京呆了10多天,我却如同过了10多年。可巧,他归来的这天晚上,我正从舞厅回来,突然见到他,我激动坏了,全然忘却了卸妆,一把抱住他长吻起来……
等我松开手一看,乐得差点背过气去,只见他脸上、嘴上沾满了我深深的口红。后来,借一次去省城的机会,我在一家美容中心花了200元纹了全口红,这类事儿再也不会发生了。
在我们共同生活的这一年多里,我们从没吵过架。既使是他做错了事儿,我也从不对他发脾气,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温柔地处理。他尝到了温柔的甜头,也主动买回些青年修养之类的书来共同研读。再过几个月,我们的小宝宝就要问世了,我想,不管是男孩子还是女孩,我都会好好地温柔待他(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