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当前,企业正在根据《劳动法》实施劳动合同制。这是企业劳动制度的重大改革。但是,一些企业在实施过程中操之过急,未向职工讲明贯彻《劳动法》和实施劳动合同制的重要意义以及劳资双方的责、权、利关系,造成一些职工认识模糊,出现了三种心态,影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制在企业的贯彻落实。
一是部分老年职工认为:我们为企业干了一辈子,为国家和企业创造了不少的财富,快要退休了,还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想不通,情绪大。
二是一些中年职工认为:我们为企业干了一二十年,逐渐进入老年,担心搞不好会被企业解雇,后顾心理严重。
三是一些青年职工认为:我们是生不逢时,偏偏赶上了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头班车。尤其是一些女青年更是忧心忡忡地说:我们挑不动、抬不起、重活险活干不了,首次合同期满,企业还会与我们续签劳动合同吗?
这些问题并非个别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及企业的重视,加大对《劳动法》宣传的力度,组织职工反复学习、领会和掌握《劳动法》的精神实质及有关条款。特别要给职工讲明实行劳动合同制后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做好解疑释惑工作,让职工心中有数,解除后顾之忧。笔者认为,只要工作做深做细,职工是会理解、支持和配合企业做好贯彻《劳动法》和实施劳动合同制工作的。读者坚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