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少职工有种种疑虑,但当他们拿到劳动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书后,许多人感慨地说:“这下我们吃了定心丸了!”
全员劳动合同制实行初期,部分企业出现了一些不合规范的作法。尤其是一些外商、私营、个体等非国有企业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违背平等自愿的原则,甚至出现以欺骗的手段代替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导致大量劳动争议的发生。为了协调劳动关系,避免此类现象,1986年劳动合同制推行伊始,我省劳动部门便着手开始进行劳动合同的鉴证工作,且随着去年劳动合同制的全面实行而不断加强。目前我省国有企业劳动合同鉴证率达80%以上,通过鉴证劳动合同,纠正无效条款和违法合同4万多份,对劳动合同的顺利执行、避免劳动纠纷起到积极的作用。
今年3月,省劳动厅在鉴证一外商企业的劳动合同时,发现有招工收取押金的条款,当即指出其错误所在,责令纠正。我省一中型国有企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职工医疗期及有关待遇,违背了国家有关政策,劳动部门去年鉴证这家企业的劳动合同时,也给予了纠正。大量的个体企业违背最低工资制度、与职工签订生死合同的违法行为,在过劳动合同鉴证关时被卡住。
然而,还有不少企业对劳动合同鉴证认识不够,怕麻烦,怕花钱,结果往往因不规范的劳动合同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而且常使企业处于被动和败诉的地位。针对这些问题,省劳动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劳动部门本着服务的原则,采取上门审查、对困难企业减免缓收费等方式进行劳动合同鉴证。随着全员劳动合同制今年底在我省的全面实行,这项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张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