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上海市范围内的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的最低工资自4月起将作新的调整。
最低工资是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所在企业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由去年的270元调整至300元,这其中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及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它收入。
与最低工资一起同时调整的还有企业救济金始付标准及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摘自《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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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6日
凡在上海市范围内的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的最低工资自4月起将作新的调整。
最低工资是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所在企业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由去年的270元调整至300元,这其中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及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它收入。
与最低工资一起同时调整的还有企业救济金始付标准及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摘自《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