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正积极探索并准备在部分城市试行工资指导线办法,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加强对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今年要在北京、深圳、成都三个中心城市进行工资指导线试点。实施范围可包括城市内的所有企业,也可先在非国有企业或部分行业中实施。
我国目前提出的工资指导线办法,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为保证工资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通过提供经济信息、提出企业工资增长建议等措施,指导企业进行合理分配的一种新的宏观调控手段。
试点初期,将实行弹性工资计划与工资指导线并行,以弹性工资计划为主;随着条件的成熟,逐步转向以工资指导线为主。工资指导线由上线、基准线和下线组成,形式可以多样化,指标可以是工资增长的速率、比例关系,也可以是增长的绝对额。去年,深圳市根据劳动部的要求,在我国首次制定颁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该市以货币工资增长率18%作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以25%作为丁资增长预警线(即上线),以零或负增长作为工资增长下线。这三条线,实际上是对不同经济效益企业工资分配进行调控的三个层面。统计结果表明,深圳市去年工资增长实现了企业工资指导线提出的调控目标。
据悉,在一些市场经济国家,工资指导线主要是为企业劳资谈判决定工资提供依据。而目前在我国,进行大面积的集体协商决定工资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因此,工资指导线的功能、作用还有待于在实践中探索。
摘自《中国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