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顾世界,各国政府无不为国有企业亏损问题头痛,只有新加坡是唯一的例外。
新加坡的国有企业分两大类:一类是兼有行政管理和企业经营两种职能的法定机构;主要负责发展基础设施;另一类是政府拥有全部或部分股份,进行商业盈利活动的公司。新加坡目前共有500多家这样的国有企业,主要分属于三家政府控股公司和卫生与健康公司。
市场竞争中有硬约束,这是新加坡国有企业不亏损的最主要的原因。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约束条件和私营企业一样,如果它在竞争中失败,面临亏损,国家不补贴,也不会帮它向商业银行贷款,而是让它倒闭,退出市场,这已形成一种惯例。
新加坡的500多家国有企业实际上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三家完全由国家所有的控股公司,第二层次是以这三家控股公司为政府持股代表的公司;第三层次是由第二层次组织起来的分公司。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主要是对第二层次的大企业的管理监督。政府批指派人员担任这些企业的经理,也委派政府高级公务员进入董事会。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是根据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进行的。这包括所有企业都要有年度、月度的财务报告;这些报告都要经过公共会计师审计签署之后,报给指定的政府部门及注册局、税务局;政府作为所有者可对国有企业随时进行不定期的审查和检查;社会对企业实行公共监督,所有企业的经营资料都存在注册局,任何人都有权索权。
国有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享有任何特权,政府没有任何保护政策,没有财政补贴,以及关税保护和价格垄断。企业经营的好坏与经理和职工的工资、奖金和其它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企业依法纳税,税后利润和股息分红均由董事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