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云阳奶粉厂实施《劳动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签订集体合同,使昔日被视为“泥饭碗”的乡镇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障。
云阳奶粉厂是一家乡镇企业,曾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先进企业”和“重合同守信用企业”。80年代初,在厂长周志忠的倡导下,云阳奶粉厂就在泾阳县乡镇企业系统率先建立了工会组织。10余年来,该厂工会为职工办了大量的好事、实事,1994年至1995年分别被评为县、市级“先进职工之家”。
今年初,他们按照《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在全面收集职工和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集体合同草案,然后,把这个草案放到各车间班组请职工广泛讨论,工会根据职工意见与领导再次协商修订,后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一份充分体现全体职工合法权益和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云阳奶粉厂集体合同议定书》终于在3月份经厂方和工会签字生效。该集体合同对合同双方共同的目标、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社会保险和福利、职工教育与培训、甲乙双方的义务、纪律与奖惩等以条款的形式使之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厂方和工会还联合成立了由行政、工会、职工代表组成的“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以保证该合同的全面执行。
集体合同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调动了职工空前的积极性。尤其是该合同确定了企业全年完成1000吨全脂奶粉的生产任务和企业全年人均收入要达5000元以上,使职工与企业形成了责任共负,利益共享、荣辱与共的共同体。截至6月底,已完成产量458吨,实现销售收入678.6万元,实现利润54.2万元,税金34.5万元。在第二季度省技术监督局抽样检查中,该厂的“秦川”牌全脂奶粉被评定为特级产品。
(迟骋维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