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名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据说国家近期对退休干部的交通费作了统一规定,不知具体如何执行?标准是多少?请您给予解答为盼。
汉中杨鹏飞
杨鹏飞同志:
根据陕西省人事厅、财政厅1995年12月24日发出的《关于给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及在职职工发放交通费的通知》 (陕人险发[1995]218号文件中规定:“退休干部及在职职工的交通补贴问题,各单位执行不一,为统一规定,经我们研究,参照陕财文[93]063号文件精神,从1996年元月起给退休干部发放交通费,具体标准如下:省部级干部的交通费为每人每月70元;厅局级每人每月50元;县处级每人每月30元;其他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每人每月20元。机关、事业单位在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可参照执行,开支渠道仍按原规定执行。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