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哀飞
武汉市婚姻登记机关在新婚体检中对发现有婚前性行为者处以罚款,此事经新闻媒体披露后引起海内外传媒的广泛关注,数十家新闻单位云集江城,纷纷就此事进行采访报道。
“这种做法有点下流”
最先披露武汉对婚前性行为罚款的是《粤港信息日报》。该报在5月4日的周末刊头版以《武汉话题:婚检与风化》为题,整版对此进行了报道和多角度评论。该报记者提到因婚前性行为和怀孕罚款的有4例。并详细披露了记者采访过的2例。一例是因婚前体检查出已怀孕,被婚姻登记机关罚款170元,但收据上写的是100元。因为未婚先孕被当作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的直接证据。除罚款外,有时还要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作为婚姻档案存档。另一对恋人婚姻登记时被罚款50元,原因是女方处女膜破裂,从而认定有婚前性行为。男女当事人都否认有过婚前性行为,并对处女膜破裂与性行为划等号表示质疑。当他们询问罚款依据时,工作人员拿出文件,指着红笔画的有关条文“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字样,并说考虑到他们生活在大学区和在要害部门工作,优惠点,只50元。他们至今认为“那一天我们受到侮辱”。受罚者气愤地说,“罚款罚到处女膜上去了,这种做法有点下流。”
武汉市婚姻登记管理处的一位处长说,罚款是为了表明政府的态度。对已怀孕的一般是怀一个月罚100元,对有婚前性行为的,主要是教育,有时也罚款。他承认这样做“无济于事”,“但这种作法仍在摸索之中”。
舆论一片哗然
该文刊出后,引起新闻界的广泛关注。有的报纸以“罚款盯住处女膜,如此措施太下流”为题,鲜明反对。《中国社会报》周末版以第一版整版的篇幅,对此事予以公开反对,认为这种作法“是在污辱人格”。
《南方周末》在5月10日的“时事纵横”版(二版)中,以头条位置对武汉婚检一事进行了转载和评点。该报认为,婚前体检的目的为确认是否患有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而武汉婚检检查处女膜破裂,并以此来作为判定是否有婚前性行为的依据,这是20世纪的天方夜谭,明知这种判定方法不科学,却仍作为推理的前提,这是哪一家的逻辑?
该报在转载中,将赞成者的意见“忽略”掉了,只保留了政府官员的解释和反对者的评论,将一位法学家“这种检查办法才有伤风化”的意见浓缩为标题;另一种意见则是“直接功能只会有两项”,一是强化“处女膜崇拜”的封建意识,二是给某些人提供获得收入的机会。
比之众多报刊转载时的态度来,《北京膏年报》则显得更为主动投入,该报5月15日对武汉婚检“新举”进行了详细报道,并派记者飞赴武汉,进一步采访。在5月22日又编发了一组报道。该报援引法律专家的意见称“这是违法乱纪行为”,建议追查一下“看罚的钱到底到哪儿去了”,该报还配发了“33年前沈阳相似一幕”的背景性报道:1963年9、10月间,卫生部和国家内务部文件专门就沈阳婚姻登记检查处女膜问题进行批评,明确指出这种做法“必须立即停止”。并明确婚前检查“不检查女方生殖器”。
“武汉无此规定!”
就海内外传媒聚焦的婚前性行为处罚问题,武汉市民政局的主要领导,日前出面澄清事实。
李杰炬局长称,武汉从来没有关于处罚婚前性行为的任何规定,报道所列举的所谓当事人的婚前性行为,都没有列入处罚范围。他说,武汉每年办理结婚登记的有5万余对,具体操作都在基层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由于极个别工作人员工作及管理水平低,存在的随意性也是难免的。但这只是个别工作人员的个别行为,贵任在个人,不能说明武汉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全貌。有关领导许诺:一旦核实将对责任人予以查处。
在北京青年报的报道中,较早发出民政局官员的声音。《羊城晚报》在对该项新闻保持一段时间的沉默后,以加感叹号的形式称“武汉没有此项规定!”突然加以报道,突出政府官员声音,然后,又补发一篇有关“婚检”的报道,扭转了在这场新闻战中的被动局面,羊城媒介老大哥终于可以班师回朝了。值得一提的是,武汉当地传媒至今对这场风波不置一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