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目前除深圳外已有40家国有企业试行年薪制。省劳动厅官员日前说,推行年薪制是大势所趋,但在试行中却碰到不少难题。
广东试行年薪制始于去年,被试点的国企负责人以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计发年薪收入,风险收入实行与企业利润挂钩。
今年4月国家劳动部在珠海开会要求加快年薪制试点,认为有利于促进国企提高经济效益,并有助于推进国企改革。但是在试点中发现有三大难题。
一是企业经营者难以界定。有关规定限定实行年薪制对象是企业一至两个负责人,但是目前国企多数实行集体领导,有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及工会主席等等,究竟谁是企业的经营者无法弄清。二是怕收入拉大距离,影响职工积极性。如某市一家企业负责人试行年薪制后年收入达几十万元,而相比之下职工收入则很少。三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一些企业的经营者收入已达几十万,不愿意受到年薪制的制约。
深圳是中国内地试行年薪制最早的地区。据省劳动厅介绍,从1994年起大约已有八九成国企推行了年薪制,由于有政府统一协调,所碰到的阻力相对较少。
在工资改革方面,深圳也在广东先行了一步。去年政府就开始发布“工资指导线”,为社会各方制定工资水平提供参考。省劳动厅负责人说,此举有利于按社会发展及时调节工资收入,并为收入纠纷案件提供仲裁处理标准。但是考虑到物价、消费及通胀等因素,在全省推行此项政策尚需一定时日。 摘自《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