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安伙同女青年,以色相作诱饵,诈骗他人钱财,最终落入真公安手里。在此,民警提醒公民: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家住西安市西八里村、32岁的刘军、闫昌萍和家住枣园村38岁的崔新安等两男一女,于7月22日,伙同另两名案犯在钟楼附近,闫以色相与一50多岁男士挂上勾后,二人来到东大街五一剧院录相厅正看录相时,刘军、崔新安等即尾随跟踪,冒充公安新城分局巡警队长,将这一男士铐了起来,威胁交出罚款1000余元,随后,又在该男士家中强行搜出800余元现金及其它物品,价值共2205元后逃跑。后经西安柏树林派出所民警与治安联防队侦察、守候,于7月25日将上述案犯抓获。
经审讯,案犯还交代了7月15日,3人在钟楼101路车站,闫又以色相挂上了一名70多岁的葛某,即乘102路电车在玉祥门下车后,在其单位房内闫与葛某正在进行流氓活动时,刘、崔二人尾随进屋,又以公安人员身份,威胁罚款,后抢走葛某金戒指等物价值1000余元之后逃跑。5月15日,3人用同一手段,敲诈姬某4000余元。
(张文杰张书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