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名农村青年,今年初中毕业以后经人介绍来到省城一家个体工商户打工。当时我就根据《劳动法》规定提出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可老板说那规定适用的是正式企业,个体户没有规定,不必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老板的说法正确吗?西安杨海波
杨海波同志:
国家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于1996年5月4日发出《关于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6)162号]通知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私营企业和请帮手带学徒的个体工商户(简称个体工商户)均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