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是1994年10月从军队转业到企业的军转干部,到目前为止我还领着临时工资,工资到现在没有正式套改为地方工资,我多次找企业有关部门均答复没有接到正式文件。请问,国家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凤翔刘波
刘波同志:
根据陕西省劳动厅1995年9月15日以陕劳办发[1995]355号文件发出的《关于1993年以后安置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处理问题的通知》中规定:1993年10月1日以后批准转业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按照本人原在军队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军衔(文职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4项之和80%的数额,套人陕西省劳动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陕劳薪发[1994]179号文件颁发的工资标准。具体套改办法是以部队与所在企业相当职务工资标准就近就高的原则套人。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