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城乡剩余劳动力的增多,各种形式的职业中介机构遍布城镇。毋庸置疑,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对促进剩余劳动力流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良莠不齐的混乱现象,更有一些不法之徒,借招工和劳务输出之名骗取报名费和中介费之后溜之大吉,严重损害了务工人员的利益。民办职业介绍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夸大工资及福利待遇,蒙骗务工人员,引发劳动纠纷。
发布虚假过时招工广告,诈取务工人员的报名费中介费。招工报名费一般在20~50元之间,中介费在200~500元之间。
一些职业中介机构与不法厂家串通一气,联手演“双簧”,坑害打工者。他们以高薪,高福利待遇为诱饵,致使一些务工人员缴了几千元的上岗抵押金和上百元的中介费。而当工人进厂后,却以原材料供应脱节等为由,经常停产,月收入不足百元,尚不足维持生计。工人发现上当受骗便提出要求解除合同,而厂方立即脸色一变,坚持按合同办事,待合同期满后再退抵押金,私走人员抵押金—概不退。
此类虚假招工现象引发大量的劳务纠纷,整顿民办劳动力市场,重整劳务中介秩序已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针对当前职业中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治理整顿劳动力市场。
一、从严审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对已领取劳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民办职介所必须坚决取缔。
二、严密审查民办职介所的招工广告,对弄虚作假或夸大其辞的虚假广告坚决不开绿灯,新闻媒介对手续不全的招工广告不予发布。
三、认真处理务工人员对民办职介机构的投诉,做到件件落实,全部有回音,最大程度地减少务工人员损失。对违章经营的单位,一经查实从重从快处理,对屡犯不改的民办职介所,取消其经营资格。
四、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其识别能力,只有采取综合治理,才能早日净化劳动力市场。
(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