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是省属一家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今年初为照顾家庭要求调转时,厂里要求我退回工厂历年来为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否则,不办理调转手续。请问,企业这样做法符合国家规定吗?宝鸡刘寅
刘寅同志:
国务院《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养老保险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根据国家和我省现行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一定的养老保险金是国家规定的义务,企业必须缴纳。另外,职工在企业工作,也为企业作出了贡献,因此,企业也有责任替职工缴纳一定的养老保险金。所以,劳动合同制职工要求调动工作单位时,原单位要求职工退回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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