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们3人都是50岁以上的老职工,年轻时在建筑工地上干了一辈子,现在年纪大了,企业领导将我们从流动施工的建筑工地照顾到比较稳定的库房当料场看守。可是我们每人每天需要上班8小时,既没有星期天,也没有节假日。从今年起我们所在企业都已实行每周40个小时的5天工作制,每周休息两日,只有我们3人仍实行8小时工作制,且没有休息日。请问,按照国家规定我们能否有休息日? 咸阳朱庆禄等
朱庆禄等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都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期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来信所述,你们虽然从事劳动强度较轻,又不能间断的工作岗位,但按照国家规定仍应享受休息日或休假日。企业应采取增加人员等措施保证职工的休息休假。如确因人员紧、无法调剂增加人员,也应对加班职工按《劳动法》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