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伟 陈建树/文
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那么,贯彻《劳动法》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目的是什么,如何把握好这项工作的方向,服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呢?
我国《劳动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是《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它贯穿于《劳动法》始终,《劳动法》中规定的各项劳动法律制度,都遵循了这一宗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也不例外。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既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因此,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要求我们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必须保证职工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国有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因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要内容和题中之义。搞市场经济,要求企业与劳动者都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形成劳动关系。由于企业与劳动者两个市场主体之间存在着天然的不平等,为了保证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市场平等竞争条件的实现,市场经济国家都普遍制订了劳动法律法规,以保证劳动者参与平等竞争的基本权益。
调整劳动关系,使其处于和谐、稳定的状态,既是政府的职责,也是企业经营者、劳动者的基本愿望,更是一切社会和企业进步、发展的基础,还是国家劳动立法的基本目的。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劳动法》、《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将建立利益协调型的劳动关系,即在明晰产权关系、明晰投资者、经营者、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依靠政府、经营者代表、职工代表组成的三方调节机制来协调劳动关系,以促进经济的更快发展并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以及劳动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就是其重要内容。所以,从一般意义上讲,贯彻《劳动法》,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目的是调整劳动关系。
从调整劳动关系这个基本目的出发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就要求企业经营者,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都要从深化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以稳定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角度去认识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使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推进改革、推动发展,形成凝聚力的过程,使集体合同切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