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魏俊兴
“妈,妈……”“哼唧啥,有话快说!”正在厨房做饭的我,听见一向说话快节奏刚放学的女儿说话吞吞吐吐,就有点犯急。等女儿走过来说:“你看,摔坏了。”一瞧她手中分成两截的钢笔,我迟疑片刻,只好说:“摔了就摔了,想必你不是故意的。”女儿如释重负地点了点头,而我却陷入了沉思。
倒不是说这支钢笔是我一篇获奖文章的奖品有纪念意义,摔坏了心中有多么不好受,而是它勾起了我不愿回顾的往事。那是我上小学四年级时,一天独步五里地去县城,看望在县府当炊事员的父亲。父亲将我领进他的房间,就忙他的事去了。当我在桌子上见到以往只有教书先生才有的一杆黑色自来水笔时,高兴得不得了,还以为是父亲为我买的,便顺手装进了衣兜。后来,有位陌生的叔叔来屋转了一圈没吭声就走了。过了一会儿,父亲和那位叔叔一同进了屋,父亲四下瞅了瞅,自言自语道:“怎么就不见了呢?”说完突然厉声问我:“是不是你把水笔拿去了?”就在我从兜里掏出水笔时,父亲提起门后的条帚就抡了过来,边打边骂:“一个碎娃还偷人家的东西!”打了几下还逼我向那位叔叔认错。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且脾气倔犟的我,哭着撒腿跑出了县府的大门。
事后听父亲讲,那支钢笔是会计叔叔找他算帐时忘在了桌子上,价值七毛二分。说在机关也是少数人才有,因为那是一个人几天的饭钱。在我的记忆中,那是父亲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打我。
上小学五六年级来到县城的高小,因为我的同学中既有财政局长公安局长的儿子,也有武装部长和县太爷的女儿,就见了不少兜里别钢笔的学生。就像一次遭蛇咬十年怕井绳一样,有了上次的教训,天天看着同学用钢笔写字,尽管心里羡慕,却是递到手中也不敢拿。待我有钢笔,还是即将离开小学大门之前。那是父亲听见只有25%小学升初中名额而我“榜上有名”时,叫了一名懂行的干部上街帮着挑了一支价值九角六分的自来水笔。不知是对升学的奖赏还是那次我受皮肉之苦的补尝,我猜测大概两种意思兼而有之吧,父亲可是什么也没有说。那时父亲用月薪28元的工资养活着六口人,买笔显然是经过多次掂量的。
那支笔跟着我上初中、回乡、又来到工厂。其间,在同学作业本画过勾,为生产大队民兵连的总结出过力,工厂的板报、广播稿立过功,直到笔杆裂纹漏水,方从学徒工18元的生活费中拿出两元钱买了支铁帽的名副其实的钢笔。
没想到后来钢笔竟成了我形影不离的“武器”,从车间到工厂机关20余年,天天随身携带的最不能忘的东西,除了钥匙就是钢笔,否则就象战士上战场无法打仗了。后来的钢笔,奖的发的买的,虽则来得方便,可我仍然没有频繁换笔的习惯。
因笔受怨挨打的事,我一直没对女儿讲,这对在幼儿园就有了钢笔,她,是难以理解的。可是今晚,我打算给女儿讲一讲这个故事了,这不是她摔坏的第一支钢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