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锦春
人是从猿进化来的,如今大概不会有谁对此持异议了。也许因为这个缘故,人性中依然残留着某些动物的痕迹。明代刘元卿曾写过一则有关猩猩的寓言,说来有点意思。
猩猩嗜好喝酒,山脚下的人为捉它们,便投其所好,在其经常出入的地方摆下酒缸,引其上钩。猩猩见到,“知其诱也”,想到自己的弟兄曾因酒丧身,故而保持几分警觉,将设酒者指名道姓大骂一通。然而,酒香毕竟是挡不住的诱惑。猩猩始而闻之,馋涎欲滴;继而取小器饮,相互提醒“慎毋多饮矣”,防线业已崩馈;后来则身不由己取大器饮,终“有胜其唇吻之甘也”,端起酒缸往肚里灌,前辈的教训,最初的清醒都抛到爪哇国里去了,直至酩酊大醉,一个个被山民所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其它来者亦然”,这就是猩猩的可笑之处。明知是圈套,却为私欲驱使,拼命往里钻,付出血的代价后仍然执迷不悟。
猩猩可笑可悲,自不待言。猩猩再聪明,它的智商怎能与“万物之灵”的人相提并论。不过,人又何必嘲笑猩猩的既贪且愚的劣根性呢?放眼现实生活中的芸芸众生,类似猩猩明知故犯而毁自身的悲剧并不少见。某些国家公职人员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敲诈勒索,巧取豪夺,贪赃枉法,甚至“捞瘾”十足,蜕化为地地道道的腐败分子。他们中有哪一个不知道这样做是背离道德规范,违反党纪国法的呢?象1947年投身革命的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曾繁衍,对党的规矩,国家的法纪心头是一清二楚的。他曾主编了《历史的启迪》一书,其中写道:“那些贪官污吏、乱臣贼子,最终只能落得身败名裂遗臭万年的下场。”恨贪之情跃然纸上。然而正是这位曾厅长,一边唱着“反腐倡廉”动人的歌谣,一边在1992年12月到1993年9月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索贿受贿38.25万元。在做着这一切的时候,曾繁衍恐怕心如明镜地知道这是为党和人民所不容的腐败行为,一旦东窗事发,后果不会美妙。尽管如此,为了填饱呈几何级数增长的欲壑,为了构筑供己享乐的“金字塔”,他毫不犹豫地把党纪国法,人民的重托弃之一边,玩弄权力魔杖,横征暴敛,牟取“官场利润”。想来曾繁衍亦很可笑,堂堂的厅长大人,竟步猩猩的后尘,同样的明知故犯。
贪利者害己,无论是猩猩还是人,一旦沾染了贪欲,结局难免是悲剧性的。“夫猩猩智矣,恶其为诱也,而卒不免于死,贪之为也”,猩猩嗜酒,虽智亦为贪所毁。身之为人,若把握不住自己,任凭贪欲勃发,干些为党纪国法所不容的腐败勾当,甚至自以为聪明,侥幸只有“天知地知”,陷于贪而不自拔,势必“聪明反被聪明误”。等到镣铐加身才后悔,又有什么用呢?贪名贪利,到头来名利双失,这类前车之鉴,比比皆是。我想:人,总该自重些才好,即使成不了圣人,也不必与无耻之徒为伍。要不然,假如有一天猩猩发问:尊敬的人呵,你们为何老对“我等嗜酒”说三道四,何不议议“人之贪利”?该如何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