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任名达 谷剑成
当今的中国,随着改革的深入,新旧观念和新旧体制不断发生着冲撞。“平均主义”的分配早已被打破,一部分人也确实先富起来了。“中新社”的一项统计资料表明:目前中国大陆的百万富翁在100万人以上。另有资料显示,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家庭,大约在400万户左右。然而,所谓“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马太效应”在我国同样不可避免。据有关统计资料,全国仍有约3060万人年人均收入低于200元。倘若把近年来物价上涨因素考虑进去,还有近7000万人尚有温饱之虞。
贫富阶层的悬殊差别是市场经济土壤上培植的一朵“恶之花”,它已普遍地在世界各地开放,综观当今世界,20%的富人和20%的穷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已从60年代的30倍扩大为90年代的60倍。
大部分国人对于自己的收入状况又是如何评价的呢?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全国消费者意向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为4716元,农民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为2603元。在被调查者中,只有4.3%的家庭对自己目前的收入现状表示满意,15.15%的家庭表示较满意,32%的家庭认为目前的收入一般化,而有20.88%和27.65%的家庭表示不满意和不太满意,对目前收入现状表示不满的居民家庭达到了48.53%。
对于大部分在实际收入低层面上徘徊的人们来说,那些“先富起来”的人们宛如遥远的天空闪烁的星星。贫富差距的急剧扩大,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部分人是如何先富起来的?
从全国范围内看,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有500多万户,约占全国总户数的20%,个人家庭财产在百万元以上的约有100万户。这些人主要是: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证券投资人员,三资企业里的中方高级职员,歌星影星,节目主持人,律师厨师美容师,承包项目的科技人员,来历不明的神秘富豪等。
由于公平原则的失衡,由于市场体制尚不健全,个人收
中的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社会福利性收入不够透明
,市场交易段又比较落后,等等原因,使一部分人陡然暴富。歌星、明星、舞星等等星们,几秒钟的广告收入可达数十乃至上百万元;明星们写一本书的收入,也许是中国一个普通老百姓尽几辈子努力也无法赚取的天文数字。
不过,在中国的百万富翁行列中,更多的是一些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其中多有靠智慧和才干发家的人们,我们先来看看几个人的“发迹之路”:
沈阳市希贵运输公司总经理刘希贵,曾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私营企业集团,但在改革之初,他曾难以温饱,为了筹集资金,不惜卖血30多次。1980年秋,他以7000元资金(其中借款3000元)承包集体两台汽车搞运输。1981年,市里某单位需要拆除旧楼房,代价是砖块谁拆归谁。经过市场预测后,他招雇临时工,拆除一块砖付给1分钱,再用汽车运到农村以每块3分钱卖出,不到20天,净得8000元。以后,他又以月薪500元、配备专用轿车,聘请了一位经理顾问,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从1985年起,每年投入100多万元。到1990年,雇工400人,资产总值达到1300万元。
江西省南昌双环蜂业公司经理陈大根,原是农民,1984年组建养殖、加工、销售“一条龙”的蜂业公司,雇佣400多人(其中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0多人),企业资产总值550万元,1988年总产值1000万元。1992年实现产值3300万元。湖北省阳新县珍珠联合公司经理陆长明,1988年雇佣各类人员400多人(其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100多人),私有资产约500万元,1990年总产值达到300万元,纯利润100万元,所有职工都成为“万元户”。
然而,私营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无偿地占用雇工们创造的剩余劳动是富翁们致富的源泉。闽南“瓷砖大王”之一吴某自有资产数百万元,他说:我的资产积累方式同马克思说的一样,没有工人的剩余劳动,我们发不了财。这位30多岁的企业家补充说,像我们镇上的私营厂,在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等方面,只相当于早期资本主义阶段。
其实,绝大部分私营企业确是如此,基本上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多,国家又制订了鼓励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政策,这就为私营企业自由雇佣大量的、廉价的劳动力,提供了有利条件。富翁们在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劳动方面,表现为雇工的数量大、支出的工资低(其中童工、女工、外地工较多)、绝对劳动时间长。
据统计,全国私营企业平均雇工14人,而富翁们经营的企业雇工多在百人以上。“要致富,就要雇”,这是他们经营经验的总结。
另外,国家、集体利益中的一部分被私营业主通过非市场关系占去了,如他们享受集体企业的优惠政策而得到的大量的低息贷款、低税和免税等。在一段时间里,有的甚至是国家“喂肥”、“垒”起来的,有的利用两个价格、两个市场的“倒腾”,坑害国家等等。上类事在商品交换中司空见惯,但在大的私营企业里发生得更多。
除了上述百万富翁外,还有一些高收入者是以权谋私、走私、倒卖批文、制假售劣等不法行为获取高收入的。上海市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部分企业领导与一般职工收人悬殊,引起职工不满。最典型的是效益较好企业中,经营者年终可拿几十万元奖金,而一般职工却拿不到他们的一个小零头!无公可言。甚至在工人大多下岗的企业里,厂长每月仍有大于4位数的收入,不负责任地旱涝
保收。
那些“先富起来”的家
庭,一般都有电话、名牌电视、上等冰箱;有的还用上了摄像机、健身器材和高级音响等等。有些人更为潇洒非凡,乘私家小轿车,手持“大哥大”,出入于高级娱乐场所;但那些生活过得非常艰难的家庭,其有限的实际收入大部分却花费在填饱肚予上。
贫困阶层透视
当上海胶州路上经营生猛海鲜的个体户月收入达到10万元时,湖南省的63万城镇居民却在为每月132元的最低人均生活费也无法保证而犯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金融学院副院长甘培根说:这就是典型的个人收入差距。
术久前,北京城内,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所对1920人作过一次随机抽样调查,有关数据资料表明,个人月收入不满250元者为下档,占整个调查人数的26.1%。在江苏,1994年职工平均工资为4901元,比上年增长31.1%,但在平均数的后面,该省有700万职工在最低收入线以内,其中有7%—8%的职工,工资收入低于每小时1元人民币的水平。
光从城市贫困者阶层的构成上看,无任何收入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离休职工、下岗职工、不景气企业职工等均占较大比例。尤其是今年亏损国有企业职工的经济状况堪忧。根据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资料表明,这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已非常突出。内蒙古、宁夏、湖北、江西、陕西、湖南、青海等省份“双停”亏损企业占预算内企业总数的比例约在30%以上,有些是连年亏损,多年发不出工资和奖金,再加之近年物价上涨的威胁因素,城市贫困层的危机已相当严重。
某矿务局现有职工91202人,负债高达3.1亿元,而今拖欠职工工资已达6000多万元,部分职工基本生活得不到正常保障,过年连饺子都吃不起。
在去年出版的《读者》杂志第8期上,选登有著名作家陆星儿的一篇《采访穷人》。文中称,上海一位89岁高龄的老太太每月只有18元的生活费。“这怎么活?真是难以想象的。”
在大连市的一家医院里,有一位“神秘”女孩经常到医院去卖血。一天,抽完血之后,这位女孩当即昏倒在地。事后,人们从她衣袋中发现了大学的学生证,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原来她父亲是一矿区的职工,由于其家境所迫,只能靠卖血来维持学业。
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城镇居民贫困标准人均月收人90元,困难标准为月均收入113元,如按此标准评估,全国有370万户1200万城镇居民处于“贫困线”以下,约占城镇居民总数的5%。
而农村的情况又是如何呢?虽然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但最终的利益分配却和以往一样仍偏向于城市。正如知名学者何家栋先生所言“菜蓝子、米袋子,都是从城市人角度考虑的,农业和农民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农资价格涨了多少?谁来负责?!”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我国城乡差距由1984年的1:1.60扩大到1993年1:2.53。若从全社会范围计算,城市中20%高收入户与农村中20%低收户比较,收入差距为13倍。
不容回避的问题
以上既然是社会暴露出来的十分现实的问题所在,我们就应以实际的现实态度来正视它。经济学家认为,收入不是一个恒数,它只是“一定时期所赚提的货币的一个流量”。只要不终止行动,你就不能说你永远“被套牢在低收人这个价位”上,也不能说我是一个失败者。
不过,某些高收入者丰厚利益的取得,既有政策总体的导向作用,又有因社会分配不公而获得的利益。我们已
经看到,过高的不正当的收入正在加剧着收入分配不公和引发政府工作人员的腐败现象,有的已超出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激起了社会公愤。“心态反差”大于物质贫困,正成为一些社会问题的诱因。
有关方面作过最低估测表明,全国国有企业约有1000万左右的富余职工。社会学家有这样的比喻:社会就业状况犹如危险的“地上悬河”,数以千万计的富余人员就是“河床”。
因为一些暴发户在银行贷款、占用公有资源上,享受特殊优惠待遇;有的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一般劳动阶层对这些暴富不服气。更有甚者,一些人暴富后为所欲为、畸形消费、伤风败俗,有的生活糜烂、玩弄女性,既嫖又赌。
而某些人的高收入对干部队伍素质的影响也不可小视。浙江省温州市龙港镇上居民的“贫困户”标准,据说是年纯收入3万元,而镇长的年薪则不到2000元。在温州和其它地方,曾流行过“贫下中干”的说法。
随著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观念的确立,“穷”不再“光荣”了,单纯的政治优越感淡化了,往日的高人一头变成了如今的低人一等,而他们又是富翁的“父母官”,现行政策鼓励私营经济发展,“父母官”必须执行现行政策,但一些人对现行政策又很不理解,总感到有某种失落感。于是,市场与官场的界限模糊了,少数人被“糖衣炮弹”击中后,甚至不惜冒着绞首的危险,肆无忌惮地进行着“权钱交易”。
“文革”后期,有部家喻户晓的影片,片中有句这样的台词:“谁穷谁狗熊,谁富谁光荣!”那是在一个特定的环境里,出于政治需要而作为“靶子”的“反面教材”。然而,过分重视把财富的多少视作个人在社会上成功或失败的标准,以致于有人为了金钱而不择手段,是否离我们这个社会一贯提倡和弘扬的精神道德相距太远了些?!
收入的过分悬殊和收入本身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想必已成了政府官员、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普通民众关注的“焦点”无疑,此种关注必将是长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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