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采取其它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到目前为止,中国经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仅有14件:“同仁堂”成药、“蝴蝶”缝纫机、“茅台”酒、“凤凰”自行车、“青岛”啤酒、“琴岛——利勃海尔”电冰箱、“中华”香烟、“北极星”手表、“永久”自行车、“霞飞”化妆品、“五粮液”白酒、“泸州老窑”白酒、“大白兔”奶糖、“张裕”葡萄酒。(96年12月16日《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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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驰名商标仅有14件
2023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