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做官先要学做人,这是颠扑不破的真谛。谁反其道而行之,便会落个可耻的下场。宝鸡市民政局原局长茹小魁就是如此。请看——

有这么一个蛀虫

2023年09月26日

文/刘鉴 纪言 图/王英涛

1995年五六月,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宝鸡市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院的反贪局挖出了一个个贪污受贿的蛀虫。但是,人们最不愿相信的是,茹小魁也因贪污变成了蛀虫。凡是和他接触过、工作过的人都认为茹小魁对自己要求严格,工作扎实,兢兢业业。他负责民政局工作期间,民政局成为全国先进单位,他本人成为全国先进工作者,民政局的党组织建设工作成为陕西省和宝鸡市的先进。然而,他却贪污了五万元,而且是救灾款!

在森严的看守所,作为过去曾经多次采访过他辉煌业绩的记者,我和他隔桌而坐,希望了解他是怎样从事业的顶峰一下子堕落到罪恶的深渊,希望他能用自己的经历做为前车之鉴。但是,他只是哭,开始是默默落泪,后来是泣不成声。临别时,他对于我,仍旧是一团谜,唯一留下的印象是他发自内心深处的追悔莫及!

茹小魁的老家在宝鸡市南部炎帝陵下的神农乡,父亲早年投奔革命而到延安,后随解放大军进了北京,到“文革”前任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他的母亲也是一位老革命,曾在新华社从事摄影工作。茹小魁出生在战争年月,随着父母进了北京,上完了小学。上中学时,父亲把他送到故乡。他和爷爷奶奶生活,并上完中学。1963年参加农村社教。后来调到银行工作,很快成为宝鸡市银行系统的业务尖子。1968年,他响应号召,参军到宁夏。他的父亲1970年被迫害致死,他也因此受到株连,第二年便离开了部队,复员到宝鸡民政局下属的军事供应站工作。在经历人生一大挫折之后,茹小魁并没有灰心丧气,一蹶不振,他依然兢兢业业地工作,踏踏实实做人。复员一年以后,被调到民政局管文秘档案,管人事,以后又成为办公室主任。1983年,他作为宝鸡市“文革”后选拔的第一批年轻干部,担任了民政局副局长。1991年4月,他进而担任局长,直到1995年5月被捕,在这一时期,他为宝鸡荣获全国第一批双拥城出了力,并带领宝鸡市民政局取得了全国、全省一系列荣誉,成为他和宝鸡市民政系统历史上的辉煌时期。

在这一时期他对自己依然要求严格。据民政局的同志回忆,1992年春节,有个县为了感谢民政局领导对他他们扶贫工作的支持,送来了一些牛羊肉和鸡。局办公室把这些东西给每个局领导分了一份。他事先不知道,晚上回家发现妻子宰好鸡正准备下锅,当得知那鸡是县上送的以后,他马上把所有分得的东西装在一起送到局里,并要求局办公室马上通知各个领导,交回所发的年货。然后集中在一起,送到敬老院和福利院。事后,宝鸡报记者采访了这件事,写好稿件并已发排,茹小魁得知记者采访之后亲自赶到报社,请求撤下稿件,理由是“这是我们应该作的事,没有必要宣传”。当报社告诉他已经排版实在不能撤稿后,他又赶到印刷厂,删掉了稿件中对自己的赞美之词。

民政局的同志们都还记得,茹小魁当局长前后始终如一,每天提前半个小时上班,打扫卫生,甚至经常打扫厕所,这在如今县处级领导中实在不多见。

茹小魁的案子传开后,办案人员和周围干部群众都有一种看法,认为茹犯罪是上了年轻人的当。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

同茹同时被捕的还有李永林、王周录、周全民。李永林是民政局社会救济科科长,王周录、周全民先后任该科的出纳员。他们年龄最小的28岁,大的35岁。1991年,我国南方发生水灾,宝鸡市各界群众慷慨解囊,捐款155万多元,除汇往南方10万元外,部分调往省民政厅,剩余90多万元,按省厅意见,留作宝鸡市救灾周转金,由民政局社救科管理。按周转金改革办法,茹提出这笔钱要想法增值。1992年3月24日李永林授意王周录将这笔款从帐上提出,以个人名义存入信用社,1993年3月24日,这笔款到期。据茹小魁交待,李永林从6.8万元利息中拿出2万元给他。他当时不敢要。李说“这是捐款存后生的息,帐上已经处理好了,不会有啥问题”。他就收下了。

1992年7月,省民政厅给宝鸡市民政局拨来扶贫救灾周转金50万元,并要求将来返还90%。茹指示李永林、王周录将这笔钱单立帐户存入银行,并且要求这件事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副局长。1993年8月13日,王周录把这笔钱中的46万元还给省民政厅。将剩余部分连本带息共计8.145万元提出。据茹小魁交待说:“李永林当时找我,说把这8万元咱们三人分了,我说别出事,他说不会的,我就默认了”。

令茹小魁想不到的是,他收下这两笔共计五万元之后,他的部下们开始肆无忌惮地侵吞国家资财。李永林和王周录把90万元救灾捐款,50万元敬老院建设扶持款、70万元的救灾周转金反复私存,反复取息私分。到案发前他们两人背着茹小魁共分了8次,总计6.5万多元,并将部分利息借给私人以牟取更高利润。李永林这时的胃口越来越大,想尽办法弄钱。1993年夏季,民政局给各县区贫困户加工棉衣裤5900套,棉被2500床。他把这项工作交给本科的新出纳员周全民,从购置布料、棉花到加工,每道环节都要雁过拔毛。商店每米布售价3.34元,李要求按3.64元结帐;商店每床网套16.5元,他们要让按17.5元结帐;加工一套棉衣工费9元,他们要按13元结帐。不要以为他们傻了,硬要多付给人家钱,他们两人把多付的4万余元钱全部又从商店、工厂要了来分了。

值得一提的是,周全民对交给他这个肥差的科长李永林也留下了一手儿,1994年12月,他把公款私存的1.43万元利息中的4652元先拿出来装进自己的口袋,然后告诉李永林,利息只有9700多元,李永林只好把这9700多元私分了。

就这样,茹小魁和他手下的人背着上级领导贪污,他的科长李永林和他手下的人又背着茹小魁贪污私分,而李永林手下的人也背着李永林贪污。也许茹小魁、李永林一层被一层瞒过了,也许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不知,因为下面的人抓住了他们的辫子,所以,一个单位的一把手腐败了,就会跟着腐败一串子。

有人认为,我们的社会道德水平关键取决于我们的“官德”,由茹小魁一案可以看出这话很有道理。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由于他们所处的地位,由于他们手中所掌握的权力决定了他们既可能是良好道德的倡导者,也可能是坏风气的放纵者,领导在下属面前露出一点贪欲,下属就会露出十倍、百倍的贪欲。上行差之毫厘,下效则会谬以千里,领导者对此不可不察!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对于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贪心的李永林只是在身入囹圄之后很久才弄明白。他原本是个很不错的青年,在西北农学院上学时就被学院和省委组织部看中,毕业时作为选拔的苗子送到安康地区平利县锻炼。后调到宝鸡市民政局,不到三十岁就担任了科长。在同龄人中,他属于幸运者。然而,顺境使他忽视了道德修养。1992年他到广州、深圳考察,他脆弱的道德构架经不起市场经济中收入差距变化的冲击,他说:“沿海与内地强烈的对比反差(指金钱与享受),在我内心深处引起了巨大冲击波,我真感到自己太傻、太落后,活得太累”,我想我与沿海同龄人付出同样的劳动,甚至比他们付出的还多,凭什么我的收入比他们差那么多?!我要想法弄钱”。

93年3月24日,90万元公款私存到期,据王周录后来回忆说:“把6.8万元利息拿回来后,李永林悄悄对我说,用这钱把上层路线走一走,疏通关系。当时李是副科长,还未转正。我说,这有风险,他说,没事。咱取出二万给老大,取出一万五给老二。这事好着哩,剩下的咱弟兄俩分了”。

据李永林后来交待说:“开始,我弄一点,还有些怕,后来想想社会上这么干的人很多,反倒感觉心理平衡了,弄得越多,越不怕了”

其实他的不怕还有一种思想支撑,就是他自以为把“老大”(他们对茹的称呼)和自己捆在了一起,天塌下来有大个子撑着。

然而,法律的无情正在于不管他个子大小,李永林贪污得最多,总计达10万元,他这个小个子被判了18年!茹小魁贪污5万元,被判10年。

在狱中,他对我们说:“多行不义必自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话最近一直回响在我的耳际,失去了自由,闭门思过,麻木的神经才得以舒展,膨胀的大脑才逐渐冷静才感到罪孽深重,才真正理解到人生的价值不是金钱所能衡量的。

茹小魁入了歧途,由事业顶峰沦为贪污犯,和他的下属李永林、王周录等人不无关系。但是如果当李永林、王周录把钱送给茹时,茹断然拒绝,并严厉批评,责令其将钱入帐,同时采取严格管理措施,那么李、王、茹都不会落到今天这个结局。茹小魁自己后来也说:“如果这个钱我不要,他们俩也不敢分”。然而,茹小魁当时没有这样做。有人说,这是一念之差。但这一念之差并非偶然,而是茹的思想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

中央和省上每年拨给宝鸡市的社会救济款达四、五百万元。在改革中允许每年在这笔款中提30%作为扶贫周转基金,有灾救灾,无灾扶贫。这笔钱按规定应由民政局和财政局共同管理,相互制约。但是宝鸡市财政局不参与管理这笔钱,只由民政局管,这本身就失去了监督制约,而民政局任局长的茹小魁也懒得操这份心,交给社救科管。科里几个人既管帐,又管钱,摆脱了监督和制约,人们的私心就随时在寻找空子。

发展到1994年,茹小魁已经完全不是过去那个严格要求自己的茹小魁了,而是为达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了。这年七月他找军转处干部王军尚谈话,据王军尚交待说:“茹对我说,省民政厅领导要组织人到美国考察,其中有我。现在上面刹出国风,而且抓得很紧。省厅现在要出国代办费,用人民币兑换美元,大概要五万元,你看有啥办法?我说,出国用钱你打个借条,在财务上报销就行了。茹说,现在上面风声紧,帐面上不能出现出国。你想法把钱弄出来,出国回来就不报销了。别人都到美国去了,咱不去有点遗憾”。

但是王军尚想来想去还是弄不出这五万元,为此,茹找了他七、八次,还训斥他。王军尚为这事发愁,在街上转悠时看到华西蜂产品公司的一个广告牌,回家后自己杜撰了华丽锅炉安装公司的名字,花五十元钱刻了公司公章和财务章,然后以军转处的名义和这个子乌虚有的公司签定了一份修锅炉合同,开了个假发票,让茹小魁签字,十二月二十几号了,茹却将时间倒签为九月二十日,就这样弄出了五万元。

在审讯过程中,检察院办案人员和茹小魁有一段对话,很能说明问题:

检察官:“你有多年党龄,又担任领导多年,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

茹小魁:“我很后悔。当时出于侥幸心理,自己工作了32年,没出错儿,以为偶尔弄一两次,别人也不知道。加之给我钱是我两人的事,我又没打收条,我不承认,你也没办法。”

茹小魁这段发自内心表白说明,他的私心与他如影相随,经常藏在他严肃的面孔和局长的位子后面,随时想伸出手来捞一把,只是顾忌被人们发现,担心法纪的惩罚,才没有露出来,而一旦自己的侥幸心理欺骗自己,说:“别人不会知道”,“不要紧”、“即使发现了,你不承认他也没办法”,这时私心就会象魔鬼撒旦一样,支使你去干作贼的勾当。直到你明白时才感到悔之晚矣!

茹小魁的遭遇告诉世人,要防止一念之差,悔恨终生,就要加强道德修养,学会做人,时时处处警惕侥幸心理作祟,千方百计控制住私心邪欲。只有能用理智战胜自己,用法纪规范自己行为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做官一时一地,做人一生一世。这一教训对一切人,尤其是为官做吏掌权者,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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