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到底属谁有?这个困扰了经济界、企业界、理论界许多年的大问号,将在创新的国有资本营运体制中得到较好解决,也将成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家体改委副主任洪虎日前在南阳举行的国有资本营运试点座谈会上再次阐明这项改革的深层意义。
洪虎指出,国有资本监管营运体制改革是中央肯定了的重大改革,其中关键环节就是资本营运,通过建立独立的法人财产制度的国有资本营运机构,使国有经济在整体上真正搞活,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国有资本营运体制不是一般意义的改革,而是牵住国民经济发展和改革的牛鼻子之举。
他再次强调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营运,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他认为,国有资本所有者不存在缺位问题,国家任何部门、各级政府都不是“国有”的所有人,所有权在国务院。各级政府代表国家行使本级政府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力,真正缺位的是“出资人”,而不是“所有者”。这是改革的关键。摘自《中国改革报》1996.12.27大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