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大连百货大楼以顾客满意作为企业经营之本,努力探索现代商业文明之路,最近由他们创立的“顾客满意管理法”荣获国家现代化管理成果创新奖。
1994年初,这家企业就采取了“十五条龙”系列服务措施,并在全国率先推出了营业员50句柜台禁语。1995年初,又向顾客发布了“十五条龙”新承诺。商场规定:谁卖假货,发现三次开除公职,经理就地免职,发现一件假冒商品,当月总经理奖金全免。另外,还规定所售商品一律不高于全市各大商店平均价,低的不找平,高的给顾客找回差价。这家商店还推出“顾客不满意就退货”。3年来,这家商店共为12.4万人次退换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