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管道煤气已进入千家万户。它使用方便、卫生、热效率高,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一个城市气化率的高低也代表着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程度。然而,人工煤气也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有毒气体,我们应高度警惕它所隐藏的“杀机”。
前年4月30日,西安市供电局在青松路铺设电缆施工中,不顾煤气公司巡线人员的多次劝阻,强行施工,致使该处Dg300中压煤气管道被挖掘机挖断,大量煤气泄漏,幸亏市煤气公司及时发现了险情并予以抢修,才避免了一次恶性事故的发生。
去年12月27日,西安市自来水公司一住户搭建在煤气管道上的违章小屋倒塌,将引入管道压断。
类似事故在近年来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大家缺乏煤气知识,且安全意识淡薄。煤气不同于暖气和上、下水,它的危害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中毒,二是燃烧、爆炸。人工煤气中含有大量的CO,它能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产生碳氧血红蛋白,从而使红血球失去载氧能力,造成组织细胞缺氧,导致中毒,以至窒息死亡。此外,当煤气与空气混合、积聚在一定空间内时,就形成了一个无形的“炸弹”,遇明火即发生燃烧或爆炸。因此,安全使用煤气的关键就是要防止煤气泄漏和遭遇明火。
由于煤气所具有的特性,国家规范对煤气管道与周围建筑物、市政井沟等之间的安全间距都有明文规定。北京、南京、上海等地对燃气管道上的违章建筑都予以了强制拆除,而西安市在煤气管道上的违章建筑却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今年元旦前夕,省建设厅、公安厅、劳动厅组成了联合检查小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燃气安全大检查,仅西安市就在城市煤气管网上查出违章建筑178处,违章井沟15处。每一处违章都是一个事故隐患,都将危及广大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西安市煤气公司管网所多次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但一些单位、部门和用户却置国家财产、人民利益于不顾,有视无睹,仍不予整改。
也许人们还记得:1995年济南“1·3”煤气大爆炸,48人受伤,1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29.1万元;1996年杨洲除夕煤气大爆炸,死亡19人,重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希望这一幕幕悲剧不要在古城重演。
今年7月1日,天然气也将引进古城西安,管道气的用户将大幅度增加,城市燃气管道已遍及全市大街小巷。提高全民安全用气意识迫在眉睫,希望能引起全社会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切不可掉以轻心。
西安市煤气公司管网所 王晖